进出口贸易中,多数贸易商的资信情况较好,守信有度。然而也有少数不法贸易商,不是依靠正道贸易行为和国际贸易规则进行正常交易,而是自交往之初就图谋不轨。他们中有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为以后的欺诈埋下伏笔。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他们的手法也花样翻新。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更多企业热衷加入进出口行列,他们涉外经验不足,境外渠道不通,对境外的欺诈和骗术缺少判断力,就连具有几十年进出口经验的老牌外贸企业也难免上当受骗!
大骗局一般能潜伏1-2年。首先是漫天撒谎、吹牛,夸大其词,吹嘘自己的企业是什么跨国公司或国际大公司,公司资金实力雄厚,人才济济等,但经调查,实际只是几个人的小公司,或几个人的小作坊,资金短缺,资信较差,其中有的人劣迹斑斑;他们的骗术是:放长线、钓大鱼,一旦取得别人一星半点儿信任,便立即签订大额合同,以后便渺无音信。
骗局全程回放
山东省S出口蔬菜出口公司在春季广交会上结识了韩国MJ贸易公司,MJ表示有合作意向,当场下了一笔单子。S公司业务员小王现场制作了形式发票2份,外商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外商当场支付了全部货款3600美元。S公司迅速安排出货,并快递了提单、发票、原产地证和植物检疫证。货物抵港后不久,外商发来传真,认为质量不错,要求再订货,付款方式是即期信用证(L/CATSIGHT),MJ公司付款也比较及时。
后来,外商多次来S公司访问,双方的合作比较愉快。5个月后,MJ提出为了节省费用,改为一半L/C,一半T/T。S公司领导层认为韩国市场很重要,MJ公司循序渐进的贸易思路也很合S公司领导层的胃口,认为合作愉快,目前不少公司也采取这种付款办法,而且MJ公司进口数量和金额都不大,接受了此条件。前3批货物每批2个柜,MJ公司一接到S公司的提单传真件,2个工作日内即付款。第三次,外商购买了12吨蔬菜,第四次是18吨,第五次54吨,顺利的合作使S公司上上下下坚定了合作的信心,小王也被提拔为出口部副经理。
此后,MJ公司频繁访问S公司,每次携带大量小礼品,和S公司业务负责人开始以哥们相称,彼此关系急剧升温。此时,MJ公司提出韩国市场很好,订单很多,应抓住良机,赶紧发货,同时为了节省费用,建议采取全部T/T。S公司欣然接受,立刻发运了10个货柜过去。这时,MJ公司提出一周内付清货款,但是要求再发运20个柜,言辞恳切。S公司碍于情面,答应了MJ公司的条件。
20个柜到韩国后,MJ说资金周转困难,继续要求发货。S公司小王到MJ公司面谈,MJ盛情款待,马上支付了2个柜的款,并签定了一份还款协议书,强烈地表达长期合作、做大做强业务的意愿,作为附加条件,要求S公司扩大发货,维持市场占有率,否则无法保证付款时间。在美丽谎言和沉重压力下,S公司完全地接受了MJ公司的条件。在短短的5个月里,出口金额290万美元,外商仅断断续续支付了25万美元,实际欠账达265万美元。
之后,MJ公司摆出了无赖的嘴脸,拒绝付款,一会儿说货物质量有问题,一会儿说S公司发货不及时,一会儿又说市场不好,亏损很大,甚至于后来不理睬S公司了:电话不接,传真不回。S公司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遭受了巨大损失。
后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早已转移财产,无任何支付能力,MJ负责人已经重新注册了公司,开始和另外的中国公司合作。这个诈骗事件,给S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本案教训
本案的涉案金额不算很大,但是隐蔽性很强。对于出口企业来讲,具有特别重要的警示意义。
首先,对于签订合同书要提高认识。合同是出口贸易的基石,是买卖双方履行义务的明确界定。一旦缺失,卖方利益无从保障。品质条款的约定和商品的检验条款是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法律条款主要包括解决争议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和仲裁条款等。在实际业务中,出口企业往往为了价格、付款办法等而讨价还价,容易忽视法律条款。无论金额大小,都应签订表述严密、条款完善的合同书。而贸易付款条件一经确定,不要轻易改变。尤其在不利于我公司的时候,应保持足够警惕。
其次,国际诈骗正是利用我国出口企业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管理制度不完善、风险意识不强等弱点,才频繁地对这些企业下手的。此类国际诈骗有两个新特点:从诈骗金额看,由一次诈骗几十万、上百万美元的大单更多转向一万、几千美元的小单;从诈骗手法看,诈骗分子开始正常地和我企业贸易,循规守矩,逐渐取得信任,其后找种种借口不付款,甚至直接注销公司,使我出口企业遭受损失。类似诈骗隐蔽性强,因而欺骗性强,让人防不胜防。
事实上,我国类似S公司的农副产品出口企业的竞争力堪忧。目前,年出口千万美元的不过几十家,其他大多数属中小企业,出口产品和目标市场普遍较为单一,实力小,抗风险能力差,信息渠道不畅,质量体系不健全,普遍缺乏完备的信用管理体系。有的企业发生坏账后,怕影响形象,捂着盖着,也使得针对农副产品的国际诈骗频频得手。
再次,要树立法律意识,建立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构建信用调查和欠账风险预警机制。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我出口企业需苦练内功,建立一套完善的、实用的业务运作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同时应聘用掌握国际贸易理论和进出口实务专业知识、熟悉国际贸易惯例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有丰富的农产品实际工作经验的专门人才。企业内部应建立一个独立的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全面管理企业赊销的各个环节。从实践来看,凡是设立信用管理专员和建立赊销风险控制制度的企业发生出口风险的概率要小得多。重要的是,企业的领导人要认真执行这些制度,不要让制度流于形式。
最后,企业要注意员工和客户的个人关系,应将这种关系限于工作之外。